时间 | 天气 | 温度 | 风向 | 风速 | 湿度 |
2024-05-29 | 晴 | 20℃ | 西 | ≤3 | 41% |
时间 | 白天 | 夜间 | 白天 | 夜间 | 白天 | 夜间 | 白天 | 夜间 |
2024-06-01 | 晴 | 阴 | 30℃ | 17℃ | 北 | 北 | 1-3 | 1-3 |
2024-05-31 | 晴 | 晴 | 29℃ | 16℃ | 东 | 东 | 1-3 | 1-3 |
2024-05-30 | 多云 | 多云 | 25℃ | 15℃ | 东 | 东 | 1-3 | 1-3 |
(一)协调、规范种子企业、相关单位之间的合作和竞争行为,创造并维护公平、公正竞争的种业发展环境。 (二)向政府部门提出种子行业发展战略、计划、规划及产业政策方面的建议,并协助组织实施。 (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处理会员之间、会员和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组织间的关系;应会员要求参与维权、种子质量纠纷处理。 (四)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展示和推广;参与师市农作物优质品种展示田落实和鉴评工作;召开棉花品种观摩会;促使销售品种种子生产本地化;申请科技局农业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五)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农业种子项目的调研、提供信息、建议和咨询服务;组织、举办、开展师市行业信息交流和产品展销活动及为会员服务的其他事业和活动。 (六)开展对外种子科技合作、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促进种子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收集整理行业信息,研究行业发展趋势,为会员提供有效的政策、法规服务、经营信息、技术咨询等。 (八)聘请律师团队,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九)宣传和贯彻国家种子法律、法规,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的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依照有关规定,创办刊物 |